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的通知
  •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 时间: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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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素养、专业教学能力、实践能力、教育水平和工作业绩,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和美高美网络平台游戏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分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

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评聘结合。评审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高、中级职称采取讲课答辩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教学水平评价、实践操作等方式;初级职称采取初聘、考核认定、教学水平评价等评价方式。第四条 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培育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评审能力,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促进职称评审和人才使用相结合。办学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主评审单位可制定单位评价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件规定的全省标准。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或者担任校长以来,学校受到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 1 ,或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党委、政府综合表彰 2 次。

()教研人员

1.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担任 2 门以上专业 (学科)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每学年到学校指导教学,听课、评课 80 学时以上,在市级以上教研或培训活动中讲授示范

课、开设教学专题讲座 3 疵栏呙劳缙教ㄓ蜗吩上。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本地区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行业标准研发等工作成绩突出。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本地区专业 (学科)教学质量和专业实践能力稳步提升,教学质量位居前列。

2. 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 3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必备:

(1 )主持完成市级 (省教研员均为省级)以上本专业 (学科)教科研项目 2 ,其中 1 项是重点项目或被鉴定为优秀项目。课题研究至少发表 1 篇相关论文。经专家论证,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2 )获得市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限第1 ),或省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三等奖限第 1 ,二等奖限前 7 )

(3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 (学科)高水平的教科研或学术论文 4 ,其中至少 2 篇发表在本专业 (学科)中文核心期刊上。正式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著作 1 (本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或者主持编写 (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教材 1 (本人撰写 6 万字以上),可替代 1 篇普通论文。

(4 )直接指导的教师参加国家级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一等奖 1 ;或者教育教学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或者获得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第十三条 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教学效果显著,育人成绩突出,并获得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

()讲课答辩成绩达到总分的 80% 以上且居同学科组人员前 10%

()除特殊规定外,符合正常晋升高级职称条件和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相应水平。

1. 申报副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 (一类竞赛)一等奖;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项目,项目被鉴定为优秀项目;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方面综合表彰。

2. 申报正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主持完成并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方面综合表彰。

第四章

第十四条 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评审条件中除特殊规定外,均指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教学教研和业绩成果。

第十五条 原评聘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职业高中教师,办理过渡手续后,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高一级职称。

第十六条 同级以上教师资格包括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申报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

第十七条 申报人应按照现从事专业 (学科)申报相应专业(学科)的职称。除外语、医学、音乐、美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学科),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 (学科)与申报专业 (学科)一致或相近。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职称。

第十九条 任职年限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并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起开始计算。

第二十条 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附企业鉴定、学校考核意见和教师本人实践报告 (考察调研报告)等材料。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附学校认定的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教师本人总结、报告等材料。

第二十一条 授课时数指课堂教学的自然学时数,包括理论课、生产实习课、实验、实训和毕业设计的学时。以学校教务部门列入本校教学计划内的教师课表等材料为依据。学校教学质量考评指学校组织的学期或学年常规教学质量考核。附学校原始教学评估材料和文件。听课、评课附听课、评课记录,分析、评价意见等材料。

第二十二条 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包括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学生技能比赛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学生素质能力大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附相关参赛材料和获奖证书。除校级优质课外,优质课指政府部门规范组织的优质课比赛,在某次活动中举办的优质课不予认可。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教学专题讲座,附本人教案或讲稿、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等材料,获奖附奖励证书。

第二十三条 教科研项目指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部门组织的年度教科研项目。项目一般应具有完整研究周期和档案,附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开题报告、研究过程材料、结题 (验收)报告、结项 (鉴定)证书等完备的材料。研究周期不满 1年、没有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不予认可。项目级别以下达或立项时确定的级别为准。成果奖指按照评奖管理办法评选的成果奖励。附获奖证书、文件以及获奖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原始材料。“主持”是在项目、课题中承担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等重要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 CSSCI CSCD 核心库来源期刊。省以上规划教材,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论文作者除特殊规定外,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第二十五条 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和专利推广应用证明等材料。

第二十六条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同一内容的项目、成果、论文、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业绩。

第二十七条 本条件所称 “以上”均含本级。所称 “市”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指县、区、县级市。省直管县 ()的级别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条件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和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条件中未明确的业绩成果,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形成统一认可意见。在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职称评审委员会应重点评价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综合衡量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职称的水平和能力,如认定申报人虽符合基本条件但综合能力水平达不到要求,可视为其不具备相应职称要求;如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第二十九条 本条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豫人社职称 〔2011 13 )和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豫职改办〔2010 9 )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美高美网络平台游戏省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 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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